召开2019年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会议
2019-07-12公司总经理张强,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韦国联分别作为资方和工方首席代表就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平等协商,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洪金喜、李宝祥,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总工会工会主席张华、工会服务站站长祁娜、万凌丽亲临现场观摩指导。
集团公司工会始终站在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线,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走访职工、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依照“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提出若干项协商建议,力争既满足职工愿望,又充分考虑企业的未来发展和职工的长远利益,会上双方主要就以下内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2019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执行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提升到2500元;
2019年职工年度平均工资应在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基础上今年再增长5%及以上;
2019年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每月给予与证书等级向对应的津贴;并为职工提供免费培训机会的。
2019年进一步提高职工劳动保护条件、设施,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执行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制度。缩短高温条件下作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提供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物品等。
会后,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洪金喜、李宝祥,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总工会工会主席张华分别就协商会议过程的严谨性、协商内容的实效性以及会议决定的监督落实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并对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表示充分认可。
此次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行,有利于广大干部职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职工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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